2025年全球Top加密货币交易所权威推荐山东省人民政府

日期: 栏目:火币交易所 浏览:

  交易所,交易所排名,交易所排行,加密货币交易所排行榜,加密货币是什么,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加密货币平台,币安交易所,HTX火币交易所,欧意交易所,Bybit交易所,Coinbase交易所,Bitget交易所,Kraken交易所,交易所权威推荐,全球交易所排名,虚拟货币交易所排名,加密货币,加密货币是什么

2025年全球Top加密货币交易所权威推荐山东省人民政府

  4.顶格执行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上浮标准依次扣减相关税费。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分别按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退役军人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

  21.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支持机制,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按时还本付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任选一笔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的40%给予一次性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所发生的贷款本金损失,省财政、市财政、贷款银行按照35%、35%、30%的比例给予风险分担,对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研发类信用贷款本金损失,省市风险补偿比例最高可达90%。(牵头单位:省科技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9.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通过“创新服务券”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围绕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市场开拓、工业设计与品牌推广等方向购买服务。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5万元,兑付比例不超过购买服务额度的30%。其中,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以及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认证服务的企业,单张服务券额度可上浮至10万元;对开展数字化转型评测诊断试点的企业补贴比例可提高至100%,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10万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32.深入开展数据中心提质增量行动,支持建设新型数据中心,推动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2024年对电源使用效率(PUE)降低0.02以上(或等效节约用电300万千瓦时以上)、高水平服务超过15%、网络层级和互联互通水平较高的大中型数据中心,省财政对每个在用标准机架最高给予1000元支持;对能够有效提供城市内部低时延算力服务,间接经济效益达到300万元以上(或年服务超过30万人次)的边缘数据中心,省财政对每个在用标准机架最高给予3000元支持。(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

  33.开展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对面向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枢纽、智慧医疗、城市管理、智慧民生、智慧教育等垂直领域开展创新应用,且日均流量超过30GB的新建5G基站,省财政按照基站对应用的推动作用给予每个最高5000元补贴,单个电信运营企业或采取共建共享模式的联合企业最高补助1500万元,单个企业不得同时以独立和联合体方式申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39.加快小清河航运市场培育,支持航运公司开通由沿海港口(含中转港寿光港和羊口港)至小清河内河港口的班轮航线年省财政按照“先到先得”原则进行补助,补助总额度最高2000万元。其中,由沿海港口至济南港主城港区和章丘港区,每航次奖补4万元(新能源船舶在此基础上上浮20%,下同);由沿海港口至淄博港高青港区,每航次奖补3万元;由沿海港口至滨州港博兴港区,每航次奖补2万元。(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41.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省财政统筹500万元,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对2024年新开通、稳定运营3个月以上,且融合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电商等三种及以上服务的客货邮线万元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用于客货邮合作线路运营中车辆运行、设备购置更新、站点修缮提升等直接性支出,同一县(市、区)最高补贴10条线路,已享受过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财政补贴。(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

  49.推进中深层地热能示范项目建设,筛选100口建设规范、技术先进、示范效果显著的中深层地热井,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每口井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资金由省级与项目所在市共担。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对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城乡居民住宅小区浅层地热能项目,纳入省级浅层地热能重点项目库后,按有关程序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

  15.对2023—2025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6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万千瓦、30万千瓦、40万千瓦,补贴资金分运营年度拨付到位。将海上光伏纳入省重点项目,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对2025年年底前建成的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优先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6.对2023—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分别按照每千瓦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340万千瓦、160万千瓦,补贴资金分运营年度拨付到位。2023年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海洋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28.对符合国家外资相关产业政策和全省产业发展方向,年度新增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且年度以现金形式缴付不低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重点外资项目加强要素保障。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省级收储的能耗指标,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按照基准价格给予20%优惠;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省级依法统一安排用地指标;指导各市依法统筹使用市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项目优先保障,可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削减预支方案应在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对50项新政策,未明确实施起止时限的,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各牵头单位同步研究出台配套细则,全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后续由牵头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安排和实施评估情况动态调整。对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中,延续执行的29项政策,根据政策实施效果,及时优化完善实施细则,持续抓好落实;对其余政策举措,不再纳入政策清单管理,由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具体部署,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