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交易所排名,交易所排行,加密货币交易所排行榜,加密货币是什么,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加密货币平台,币安交易所,HTX火币交易所,欧意交易所,Bybit交易所,Coinbase交易所,Bitget交易所,Kraken交易所,交易所权威推荐,全球交易所排名,虚拟货币交易所排名,加密货币,加密货币是什么到2025年,全市投入市场的智算规模超过**EFLOPS。培育形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大模型2个,具有行业重大影响力的行业应用大模型25个以上。全市规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达****亿元,规上核心产业企业达700家。全市投向人工智能的产业基金组建规模突破***亿元。人工智能在制造、医疗、金融、教育、消费、文创、科学、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应用渗透度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引领性、标志性的“人工智能+”高价值示范场景。
8.加速推进“杭州AI+”场景开放示范工程。面向城市治理、市政建设、智能制造、商贸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医疗、金融投资、低空经济、科学研究等领域,常态化开展“人工智能+”场景的挖掘、策划、发布、路演、对接、落地、推广全流程工作,发布重点场景“机会清单”和重点企业“能力清单”,为人工智能企业和创业团队创造更多产品落地机遇,培育一批数实融合的“人工智能+”高价值示范场景。探索开展国有企业场景开放创新试点和合作创新采购方式试点。
12.优化人工智能产业布局。立足地区要素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势,因地制宜推动资源要素集聚、产业政策制定、功能平台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关键赛道和各类融合业态在优势地区集聚发展。支持余杭区发挥之江实验室创新生态圈、人工智能小镇、未来科技城脑机智能产业园的创新企业集聚优势,重点发展智能计算、类脑智能、智能终端、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赛道。支持西湖区发挥环紫金港创新生态圈、中国云谷、云栖小镇的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打造以云计算、基础模型、开源社区、智能空天为核心的生态型产业赛道。支持滨江区发挥中国数谷、模力社区的创新要素集聚优势,重点发展智能计算、数据服务、具身智能、智能体应用、智能终端等创新型产业赛道。支持萧山区、钱塘区,重点发展智能制造、生物智造、智慧医疗等融合型产业赛道。支持上城区,重点发展空间智能、AI元宇宙等未来产业赛道。支持拱墅区、临平区,重点发展智能计算、算力服务等产业赛道。支持临安区、富阳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加快引进和推广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加速传统产业关键技术智能化变革和产业链焕新升级。
13.创建生态创新空间和标杆产业园。根据人工智能产业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市)打造人工智能生态创新空间,集聚低价算力、共享语料、模型服务、开源指导、政策服务、场景对接、金融投资、孵化空间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快培育服务“人工智能+”垂直应用和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的新生力量。打造人工智能标杆产业园,建设园区内外细分领域协作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体系,加快人工智能企业集聚发展。2025年认定市级人工智能生态创新空间5个,人工智能产业标杆园区2个。
14.全力打造人工智能制造业集群。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5年新认定人工智能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家,招引人工智能亿元以上项目30个。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底座赋能,建设一批行业赋能中心,为各领域制造业提供案例展示、培训交流、数字化转型改造等系列服务,打造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标杆案例,树立行业特色“样板间”。依托服务型制造研究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完善卓越工程师梯度培育体系,壮大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梯队,2025年新增卓越工程师200名。推进杭甬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建设,发挥杭甬“全国数字经济创新中心”和“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融合聚变优势,实施以“1024计划”为核心的集群建设方案,夯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创建培育基石。
15.探索培育“人工智能+”产业新赛道。培育智能计算新赛道,构建覆盖“芯片、板卡、服务器、集群、智算云、端侧设施、运营服务”的产业链闭环,打造智能计算产业集群。培育智能终端新赛道,支持企业加强智能眼镜、无人机、自动驾驶、智能家居、健康监测仪器、外骨骼装置等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加速智能终端在真实场景的首试首用和全面推广,2025年新增智能终端类首台(套)装备20项。培育智能空天新赛道。依托“三体”计算星座工程,推动星间激光高速互联、星座稳定组网、算力分布式调度等关键技术突破,打造具身智能卫星系统和天基智能计算基础设施。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联合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变革卫星设计、制造和应用,赋能智能空天产业发展。赋能未来产业新赛道,面向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合成生物、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方向,搭建人工智能与未来产业前沿技术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合作网络,支持企业建设一批专用算力池、数据集、工具链、模型库,打造一批未来产业运营中心和未来场景创新中心,加速未来产业创新产品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商用。
1.实施算力券和智能券政策。每年设立2.5亿元市级算力券,对采购智能算力服务和模型服务的用户企业,按不超过合同实际发生金额的30%给予补贴,其中,依托经备案的大模型进行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等应用的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30%,使用国产算力设施开展模型训练、推理和应用的补贴比例不超过30%,使用其他算力设施的补贴比例不超过20%。对采购算力、模型、数据三类服务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实施智能券政策。其中,对使用国产算力和非国产算力服务的用户补贴合同实际发生金额的30%和10%,符合市级算力券条件的,可叠加补贴比例至45%和25%。模型服务补贴合同实际发生金额的30%,符合市级算力券条件的,可叠加补贴比例至45%。对数据采购和数据加工服务的用户补贴合同实际发生金额的30%。单家企业每年市级算力券申领(叠加)金额不超过800万元,生成式多模态基础大模型企业可以放宽。
3.支持模型研发。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经权威第三方机构评测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综合绩效良好的基础大模型,对牵头研发单位按训练成本进行财政资金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10个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行业应用大模型,按研发成本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企业自研模型申请模型备案,对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依据其模型评测等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支持开源技术研发。每年安排一定额度智能券份额,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面向开发者提供免费的算力、数据、模型服务。推动优秀人工智能开源项目纳入杭州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等。支持政府、国企、事业单位优先使用基于开源大模型的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推动开源大模型在城市大脑重点场景的应用孵化。对开源社区中模型或软件下载量靠前、同类技术指标持续领先、社区贡献度高的个人或企业,按照贡献模型、工具、智能体等不同类别,择优选择不超过10个标杆性项目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分档奖励。
5.支持“人工智能+”场景示范。支持各行业企事业单位主动发布场景需求,与人工智能企业、科研机构形成创新联合体,开展“人工智能+”场景合作创新,每年根据场景开放力度规模、联合体研发投入等因素遴选最多5个联合创新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联合创新项目牵头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遴选一批“人工智能+”高价值示范场景及解决方案,每年根据实际成效,评选最多10个具有标志性成果的应用场景,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3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8.建立企业成长支持政策。建立“初创、成长、领军”企业成长梯度支持政策。耐心扶持初创企业成长,在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政策中,优先支持人工智能初创项目;加大产业生态创新空间为初创企业提供创业经营场地和各类服务扶持,鼓励所在区、县(市)给予各方面要素支持。支持处于成长加速期企业发展壮大,按规定给予“新势力”企业相关支持奖励;支持企业申报认定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企业申报认定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创新能力领先的领军企业积极参与全球竞争,重点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和国际竞争风险应对服务,为企业提供安心发展、静心发展、专心发展的环境,按规定给予总部企业相关支持奖励。
11.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产品评测、知识产权交易等公共服务,择优评选一批市级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对年服务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的示范平台,每年给予运营经费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视平台运行成效,对于成长性较好的示范平台奖励在政策期内不超过三年。推进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学设备研发、中试平台搭建,对经认定的未来产业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有核心带头人的研发团队以及不少于1000万元投入的,每年对其平台建设、前沿或共性技术研发以及示范应用类项目,按不超过审核确定投入的5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资助不超过3年,每年评定不超过3个。
16.加强产业基金支持。引导“3+N”杭州产业基金群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向人工智能相关方向的产业基金规模超1000亿元。组建润苗直投基金,重点支持具备硬科技属性的本地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完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机制。探索投补联动、投贷联动等支持方式。探索建立产业基金容错免责机制,支持政府产业基金和市属国资国有企业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的投资。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购买的研发类科技保险,按照实际保费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设立人才基金人工智能专项,实施风险包容性支持,允许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高风险、非共识”项目。加强人工智能企业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大专精特新贷等科创企业贷款推广力度,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更适配的金融服务。
17.支持数据集及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和机构通过杭州数据开放平台向社会提供训练、验证、测试、语料等数据集,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高质量开放数据集,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给予奖励,同一单位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高质量多模态开放数据集最高奖励可提升至200万元。支持企业和机构参与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工程,按照不高于已履行的相关服务合同年度累计金额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18.支持算力设施投资建设。对合规的算力设施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鼓励合作银行按照优惠利率提供算力建设项目贷款,支持硬件设备抵押融资。财政资金给予贴息支持,根据合作银行优惠利率择优分档给予项目建设单位不超过1.5个百分点的利息财政补贴,贴息金额不超过项目建设单位支付利息的50%,且单个企业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算力设施项目申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地方专项债,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
以上政策实施期限2025年*年*月-2027年12月31日。实施期限将根据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本政策措施由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条款由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实施。杭政办函〔2023〕55号和杭政办函〔2024〕40号同步废止。除明确上级资金支持的条款外,其他政策资助资金由市和各区、县(市)按财政体制共同承担。本政策措施与各级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上级政策有调整的,本政策按上级政策调整执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